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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—企业资质年检须知

信息来源于:株洲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12/7
一、应提交的资料

1、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表》;

2、企业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
3、企业资质证书正、副本;

4、《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》;

5、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及劳动合同,各类工程、管理、财务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(复印件);

6、物业管理服务合同(复印件);

7、企业年度经营状况及业绩总结材料;

8、企业诚信档案资料;

9、企业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年报表。

说明: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,须向受理人员出示原件核对,并由企业在复印件上注明“复印件与原件无异”后加盖公章。提交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。

二、办事流程

1、领取并填报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表》和《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》;

2、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会审;

3、根据会审情况进行相关情况的实地考核;

4、向企业下发资质年检情况结论表;

5、公告年检结果。

三、办事时限

资料齐全的,自收件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四、办事依据

建设部令第125号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。

五、办事部门及联系电话

株洲市物业管理处综合科(104)

联系电话:28686939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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